导读:
公司挂名财务有风险吗?
挂名财务存在潜在风险。如果挂名财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即使责任人不是实际的财务负责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实际的财务负责人进行法律追责。
对于接替前任财务负责人的继任者来说,非常重要的是与前任财务负责人进行充分的交接,并在就任后尽快前往税务局进行财务负责人信息的变更,以确保能够摆脱前任可能遗留问题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给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备存于本公司,以供股东查阅。对于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挂名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挂名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多种风险和责任:
公司税务风险:挂名财务负责人要对公司的税务合规性负责,确保公司遵守税法规定,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发票不规范风险:公司高层在开具发票方面的不规范操作可能导致发票风险,挂名财务负责人也需对此负责。
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挂名财务负责人在合同签署中需要仔细审查财务责任条款,以确保公司不会陷入合同违约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挂名财务负责人应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避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以减少法律风险。
报销风险:对于费用报销,财务负责人需要审查费用发票,确保合规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报销风险。
如果挂名财务负责人故意隐匿或销毁法律要求保存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款。
主要风险是应收账款逾期,可能在超过两年后难以收回,即使通过法院起诉也无法得到支持。次要风险涉及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要求提供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表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收款;当债务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款项时,必须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共同撰写书面声明,以明确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表债务单位支付款项"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