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老板在企业登记注册时候,经常遇到一些重点问题,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的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我国的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尽管如此,新形势下的登记注册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新的挑战,如企业名称不够规范、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较难界定等。
企业登记注册问题一:企业名称
最近,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和《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印发两项规则是推进有关工作的需要,是落实有关改革任务的重要步骤,目的在于解决当前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引导企业规范自身名称申请行为,规范企业登记机关名称核准行为,推动名称登记管理朝着正确方向发展。蒋大兴认为,两项新规的重要意义在于打破了以往名称审核过程中一些模糊的规则,有利于提升名称申请的成功率,提高名称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便利性,是推动“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项非常重要的新举措。
最新发布的两项规则是建立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基础之上的,名称改革的步骤一环扣一环,公布禁限用规则是第一步,下一步要求各地按照两项规则建立查询比对系统,第三步就是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第四步要修改行政法规,进而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登记注册问题二:“双告知”
在“双告知”工作中,个别省市落实不到位而被问责。要加强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工商登记、行政审批、后续监管衔接协作的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企业登记注册问题三:经营范围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特别是随着各类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企业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用语规范出现了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情况。各地要主动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包括新行业,坚持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有序做好经营范围的核准工作。他同时明确了两个重点:一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申请人能够通过相关政策文件、专业文献等进行辅助证明的,可以予以核准;二是工商登记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在经营范围的用语方面需要规范和统一,信息推送过程中用语不一致会造成监管职责的脱离和缺位。
企业登记注册问题四:简易注销
在市场准入便利化的同时,强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客观要求。以往办理注销困难重重、程序繁琐、耗时又费力,为解决这一问题,工商总局于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简易注销是针对无债权债务和未开业两种情况。和普通注销相比,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无需清算和清税证明及报纸公告,但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有恶意逃避债务等问题,下一步各地要做好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的衔接。同时,配合落实“去产能”任务,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提请简易注销的“僵尸企业”,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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