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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罪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

阅读 1701         发布时间:2023-10-12 15:17:27

导读:

虚假出资罪是一项重要的刑事罪行,通常涉及到欺骗、虚构、伪造等行为,旨在误导他人或滥用出资的权利。这种罪行的刑事法律责任涵盖了一系列刑罚和法律后果,根据不同的国家法律体系和具体案件情况,可能包括拘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刑罚。在以下引言中,将进一步探讨虚假出资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以及其涵盖的方面。
虚假出资罪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

虚假出资罪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


虚假出资罪的刑事责任包括:如果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会面临罚金处罚,罚金数额通常为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之间。对于法人单位的犯罪行为,单位将被处以罚金,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的认定情况


以下情况可被视为虚假出资行为:


  1. 利用虚假的银行进账单或对账单,虚构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账户余额来欺骗验资报告,以此获得公司注册资格;

  2. 使用实物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进行出资,但未完成财产权转移手续,或者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值;

  3. 以货币方式出资,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已承诺的资金全额存入公司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9条规定,对于公司的创始人或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已承诺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情况,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通常为虚假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之间。


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


虚假出资常见表现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利用不正当的估价手段进行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不仅包括货币形式,还包括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对于这些非货币形式的出资,往往需要进行估价。投资者常常会指示估价机构高估资产价值,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2. 通过虚假验资方式进行虚假出资。验资是由中介机构执行的程序,投资者通常会借助虚假的验资报告来实施虚假出资行为。

  3. 抽逃出资。投资者可能会在出资时借贷、租赁财产或设备等方式来满足注册资本要求,但一旦公司成立后,就以各种方式将资金抽走,使公司变成了名存实亡的虚假公司。


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按要求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进行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若涉及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1.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超过三十万元,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超过三百万元,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金额超过三十万元,并占其实际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金额超过三百万元,并占其实际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3. 导致公司、股东、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

  4. 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公司陷入无法偿还债务或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进行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在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利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所获得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

  5. 存在其他严重后果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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