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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区别

阅读 1689         发布时间:2023-10-20 15:21:21

导读:

在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中,股东的身份和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股东根据他们的公开程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隐形股东和显性股东。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影响着公司的决策、运营和透明度。为了深入了解这两类股东及其对公司的潜在影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他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区别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法律规定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间的协议,对公司并不产生法律效应,但它在这两类股东之间是有效的。这个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约束显名股东的根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的证据。但如果协议未明确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或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并未真正行使股东权益或参与公司管理,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被看作是普通的债务关系,而非股东关系。


而显名股东,即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名义上的股东。这类股东在公司的名单上,但可能并未真正投入资金。这通常是因为他们持有的股份实际上属于隐名股东。尽管他们在名义上是股东,实际的权利和决策力却掌握在隐名股东手中,包括对公司的管理和方向。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区别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主要区别如下:


  1. 隐名股东,又被称为实际投资人,是那些虽然真正投入了资金,但却让其他人以其名义持有公司股权的人。与他们相对的是显名股东,他们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和持有股权,但实际上这些股权可能是隐名股东的资金所购买的。

  2. 隐名股东通常出于规避法律或其他原因,以他人的名义设立公司或投资。尽管他们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的正式记录和登记中,显示的出资人是其他人。而这“其他人”就是显名股东,他们在官方记录上是股东,但并未真正投入资金。

  3. 隐名投资的方式是,尽管某人实际出资并期望从中获得收益,但在公司的官方文件和登记上,他们并不是股东。相反,那些在文件上显示为股东但并没有真正出资的人被称为显名股东。

  4.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在权利和义务上有所不同,尤其在被认定为股东和实际行使权利时存在差异。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


这份协议就像一个正式的合同,是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共同签订的,它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份协议就应当被看作是有效的。依据协议,双方都应当享受各自的权利并执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事,那么他们就会因为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注意,如果这两个股东故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利益,那么这份协议就无效了。


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


隐名股东想要变为显名股东,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公司先召集股东大会,并经过投票决定,同意现有的显名股东将其股权转移给隐名股东。此外,其他股东需要提供声明,表示他们放弃了优先购买这些股权的权利。

  2.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3. 隐名股东需要到当地税务部门完成税务登记。其中,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地税部门登记,如果隐名股东是一个单位,则所得税需要在国税部门登记。

  4. 准备和提交公司的相关资料,并支付必要的税费,以获得税务清缴的证明。

  5. 最后,前往工商登记处,完成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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